音樂劇《阿媽的比基尼》讀劇音樂會

2026.11.20 (五) - 2026.11.22 (日)

音樂劇《阿媽的比基尼》讀劇音樂會

  • 演出全長

    125分鐘

  • 演出單位

    樂劇創製股份有限公司、五口創意有限公司

  • 演出地點

    久號空間-白空間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路一段9號2樓

  • 演出團隊

    出品單位樂劇創製股份有限公司、製作單位五口創意有限公司、支持單位榮耀基金會、支持單位文策院TAICCA(文化內容策進院)、原著彭素華、製作人孫明恩、導演張仰瑄、編劇蕭譯瑋、音樂執導暨作曲雷昇、作曲施怡安、作詞陳星佑、作詞林孟寰、台語指導黃郁盛、歌唱指導謝淳雅、演員楊麗音、演員張世珮、演員賴玟君(亮亮)、演員紀成澔、演員林雨宣、演員賴澔哲、演員姜淑惠、演員王國讚、演員何海翔、演員經紀黃艾瑞、演員經紀張婕庭、演員經紀陳韋君、演員經紀鍾玟靈、導演助理吳孟珊、排練助理林沄靚、創作助理黃萱軒、舞台監督黃詠芝、音場設計蔡鴻霖、妝髮造型朱璐、妝髮執行朱璐、妝髮執行羅悅慈、妝髮執行蔡宛琪、妝髮執行陳美雪、視覺設計陳宇萱、製作經理謝芳茵、執行製作郭宇馨、行銷統籌施淳耀、媒體公關陳宣伃、社群行銷簡明柔、社群行銷孫元敏、前台經理孫元敏

  • 內容簡介

    《音樂劇《阿媽的比基尼》讀劇音樂會》英文名稱為 Grannies In Bikinis Musical,類別為戲劇,分級為普遍級,由樂劇創製股份有限公司出品、五口創意有限公司製作。節目改編自彭素華得獎小說《奶奶們的比基尼》,以讀劇音樂會形式呈現全本劇本與曲目,邀請觀眾在文字、聲音與現場演出的交織中,走進一段關於家庭、世代、恐懼、愛與自由的生命旅程。本節目獲榮耀基金會 X 文化內容策進院「2024 讀劇匯-音樂劇創投媒合平台」計畫支持,並獲115年「文化部推動表演藝術青少年節目開發計畫」計畫支持。\n\n故事聚焦人人稱讚的模範阿媽陳素英。她辛苦持家一輩子,長期把家庭與他人放在人生之前,卻從來不曾真正為自己的人生做過選擇。一次生命的轉折,讓她決定翹家,踏上追尋自我的旅程,並說出「我要完成屬於自己的願望。」這趟公路旅行不只是離開熟悉生活的行動,也成為她重新看見自己、重新理解人生的契機。當旅程逐步展開,孫子的秘密與阿媽長久累積的心酸意外揭露,乖乖牌祖孫之間也展開一場跨世代的真心話大冒險。兩個世代在旅途中碰撞、理解,並在有理取鬧與真心交流之間,面對那些過去不曾說出口的情感。\n\n作品以公路旅行作為敘事推進,將家庭關係與個人願望放在同一段旅程中描繪。阿媽的第二人生不只是追求自由,也牽動著親情、責任與自我選擇之間的拉扯;祖孫關係則讓不同世代對於人生、秘密與願望的看法彼此照見。讀劇會形式保留劇本與曲目的核心,讓觀眾專注於角色語言、情節發展與音樂表達,感受作品如何透過舞台聲音呈現人物心境與關係變化。節目以國、台語演出,並提供華語字幕,讓不同語言背景的觀眾都能掌握故事內容。\n\n本節目由孫明恩擔任製作人、張仰瑄導演、蕭譯瑋編劇,雷昇擔任音樂執導暨作曲,施怡安作曲,陳星佑、林孟寰作詞,並由黃郁盛擔任台語指導、謝淳雅擔任歌唱指導。演出陣容包括楊麗音、張世珮、賴玟君(亮亮)、紀成澔、林雨宣、賴澔哲、姜淑惠、王國讚、何海翔。創作與製作團隊另包括吳孟珊、林沄靚、黃萱軒、黃詠芝、蔡鴻霖、朱璐、羅悅慈、蔡宛琪、陳美雪、陳宇萱、謝芳茵、郭宇馨、施淳耀、陳宣伃、簡明柔與孫元敏。觀眾可透過完整劇本、曲目與演員現場呈現,理解《奶奶們的比基尼》如何轉化為音樂劇作品,並在祖孫同行的故事中思考每個人是否都能為自己的人生保留選擇與完成願望的空間。每場演出結束後皆設有演後座談,提供觀眾延伸理解作品與創作團隊的機會。
  • 注意事項

    演出以讀劇會形式進行,內容為全本劇本與曲目呈現。演出使用國、台語,提供華語字幕。演出全長125分鐘,含15分鐘中場休息。每場演出結束後皆設有演後座談。\n\n場內除前台大廳外不得飲食、飲水;演出中除謝幕以外,不得攝影、錄影及錄音。為尊重觀眾權益,遲到觀眾須依照前台工作人員指示進場。\n\n身心障礙人士及陪同者1名可享票價5折優待,入場時應出示身心障礙手冊,陪同者與身障者需同時入場。五口會員搶先購時段享有95折優惠,適用期間為2026/9/15(二)12:00至2026/9/17(四)11:59。如需購買輪椅席及輪椅陪同席,請洽五口創意有限公司,電話為(02)2706-2270。\n\n網路購買可使用信用卡、Apple Pay、Google Pay或ATM轉帳,須先加入會員;分銷點可使用現金或信用卡;超商可使用現金於7-ELEVEN ibon、全家FamiPort、萊爾富Life-ET購票。超商僅提供電腦自動選位,每筆訂單至多可訂購8張票券。輪椅席及輪椅陪同席、優惠套票、有購買張數或次數限制的折扣方案,以及須一次購買超過8張的折扣方案,無法於超商購買。\n\n取票方式依結帳頁面顯示選項為準,且取票方式僅能擇一;如需不同取票方式,請分次購買。超商取票每張票券需支付10元手續費,每筆訂單至多可領取8張;國內郵寄另收50元郵資。為維護觀賞權益,敬請提早完成取票。\n\n退票最遲須於演出日10日前,不含演出日,辦理,逾期無法受理。每張退票收取票面售價10%手續費,換票視同退票,需退票後重新購買。電子票或尚未取紙本票者,依付款方式及OPENTIX退訂單規定辦理;已取紙本票者,可依規定至OPENTIX服務處臨櫃退票,或於退票期限前掛號郵寄辦理。每日23:30至00:00為系統結算期間,退訂單功能暫停服務。購買團票、套票或其他無法使用退訂單功能者,依OPENTIX網站相關申請方式辦理。\n\nATM轉帳繳費產生的轉帳手續費由銀行收取,如有退票情形,轉帳手續費恕無法一併退還。使用文化幣或點數折抵購票者,退票時將退還折抵之全額文化幣,並於扣除退票手續費後優先退還點數,再將剩餘款項退回;若原訂單抵用的點數、文化幣或優惠券已逾使用效期,恕無法補發或展延效期。優惠組合退票須全數辦理,或退票後剩餘數量仍符合原優惠組合規則;套票退票需整套辦理,無法以單張票券申請退票,也不接受換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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