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

介紹

📣嚷編:財團法人桃園市文化基金會前身可追溯至 1983 年,由時任縣長徐鴻志發起勸募,成立「桃園縣文化公益基金管理委員會」。1990 年依據文建會與省教育廳指示,改制為財團法人型態運作。

依章程規定,由桃園市長擔任董事長。自 2017 年起,基金會陸續接受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委託,負責土地公文化館營運,並執行影視拍攝協拍與產業發展業務;其後逐步承接桃園市國樂團、土地公民俗藝術節、桃園電影節等重要文化項目,並於 2023 年底開始營運中原文創園區。

基金會長期致力於推動桃園文化藝術發展,強化展演環境,支持文化創作與產業發展,同時串連觀光與文創資源,提升市民的文化參與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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