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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 2026.10.27

新聞來源 | 焦點時報社

畫廊進口北韓萬壽臺畫作 夫婦被依資恐防制法起訴

作者: 焦點時報-台中 許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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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時報/記者許順德報導】謝姓男子和許姓妻子經營畫廊,2人卻自北韓進口其官方藝術品生產中心「萬壽臺創作社」的2幅畫,分別以人民幣2000元、1300元購入「百鳥之王(孔雀)」及「荷花1」畫作;檢方以北韓因核武遭聯合國制裁,法務部公告民眾不得對萬壽臺創作社提供財務,依資恐防制法起訴2人。
檢方調查,謝男、許女在臺中北屯區經營畫廊,其等藉由自大陸地區進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北韓)畫作在我國銷售給不知情消費者。
檢方指出,北韓於2006年10月14日因違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不擴散核武器第1718號決議,遭聯合國安理會一連串制裁,包含所有會員國均應禁止提供有助於北韓違禁計畫、活動,或有助於規避制裁的金融服務。
檢方表示,萬壽臺創作社是北韓國家成立之藝術品生產中心,依上級指令從事藝術品生產,除政治宣傳目的外,也賺取外匯,因此萬壽社於2017年8月5日遭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列為受制裁法人。
該制裁決議、制裁名單經法務部於2018年7月12日公告於法務部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區,告知民眾不得直接或間接對「萬壽社」提供財物或財產上利益。
檢方認為,2人並透過親戚以微信轉帳給大陸地區業者,款項最終轉給萬壽社,以此間接對我國列為制裁名單的萬壽社提供財物。
檢方偵訊時,謝、許均坦承不諱,有法務部公告制裁名單、畫廊進口紀錄及金流,依資恐防制法,間接為指定制裁之法人提供財物罪嫌起訴2人,未扣案「百鳥之王(孔雀)」、「荷花1」等2幅畫作,認定是犯罪所生之物,向法院宣告沒收。
《圖說》臺中司法大廈。(記者許順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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