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s Professional」,英國成立20年以上的獨立藝術專業刊物,於5 / 7報導指出,因應預算縮減,英國政府正考慮將現有的「DCMS英國數位、文化、媒體與體育部 」( Department for Digital, Culture, Media and Sport)政策業務拆項劃入財政部、教育部,以及商業與貿易部,回復1992年以前的分散狀態。
DCMS 是英國政府負責文化的部門
主要負責以下領域的政策與發展:
- 文化:藝術、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遺產保護等。
- 媒體與新聞自由:包括公共廣播(如 BBC)、新聞業政策。
- 數位與科技:包括數位基礎設施、網路安全、人工智慧等。
- 體育:全民運動、職業體育、奧運和帕運等。
- 創意產業:如電影、音樂、電玩、時尚等。
- 慈善事務與民間社會:包括志願服務和非營利組織的法規與支持。
英國文化部小歷史
DCMS是在1997年由Tony Blair領導下成立,取代1922年的國家遺產部(Department for National Heritage)。在此之前,文化相關事務分屬多個不同部門管理:藝術與圖書館雖有獨立部門,卻沒有進入內閣的部長;廣播屬內政部,觀光歸就業部,遺產歸環境部,體育歸教育部,電影則隸屬貿易與工業部。
但是DCMS成立後也常被批評職責過於分散,尤其是在「數位」與「文化」兩大領域快速變動下,如何平衡資源與政策方向,常成為公共辯論的焦點。並且DCMS目前有35個臂距單位外部機構,管理這些機構所花的行政成本,以及創造問責制度的花費極為龐大且意義不明。
嚷嚷社提問 Q1. 如果英國文化部DCMS分散改組,會代表什麼?
1. 「文化內閣化」的逆轉,象徵實質的後退
DCMS 是英國文化政策能夠「進入內閣層級」的重要制度象徵。1997年設立至今,它代表藝術與文化不再只是附屬於其他產業的「點綴」,而是一項需要被政治討論、被納稅人明確支持的「公共責任」。若將DCMS拆解為三部會所吸納的碎片,將使文化政策重新邊緣化,回到1990年代前那種「無所屬、無資源、無代表性」的狀態。
2. 「後勤成本節省」之名,實則對文化價值失去信任
英政府3月春季財政聲明提到,22億英鎊後勤削減目標,讓人質疑文化又一次成為緊縮預算下的犧牲品。當文化被視為「非第一線服務」,政府便理直氣壯地砍預算、拆部門。然而,文化產業在英國GDP中佔比可觀(約 6% 以上),與地方經濟、觀光、教育、健康等部門交織,拆解不就是自斷手腳?
(翻攝The Times )
3. 藝術史學者的批評揭示「去政治化」與「過度外包」的代價
藝術史學者Dr Bendor Grosvenor 的觀點值得重視:DCMS過度依賴臂距單位外部機構,導致部門形同空殼,既無政治價值,也無治理能量。他主張「文化部長應有干預權」,其核心不是干預藝術自由,而是建立資源分配的問責制度。這對很多仰賴公共資金的機構而言,臂距真的是一題懸而未解的結構性矛盾。
嚷嚷社提問Q2. 如果比較英國與台灣面對文化政策重大變動的回應力?可以留意什麼?
1. 產業力量的對比:誰來監督文化政策?
英國DCMS雖屢遭批評,但面臨存廢爭議時,藝文界的反應迅速且具組織性。表演者工會Equity秘書長直接在Times Radio發聲,稱這是「倒退嚕」(backward step),凸顯英國藝文工會在政策辯論中的能見度與影響力。長期以來,英國的藝文產業界擁有較完整的組織網絡,無論是工會、協會還是文化政策智庫,都能有效將產業聲音帶入公共論述,並透過媒體或國會系統施壓。
這種結構差異使得兩地在面對危機時展現出截然不同的樣貌。反觀台灣,雖然文化部作為獨立部會已有十多年,但獨立藝文工作者多處於「被動補助申請者」的角色,對政策方向的參與與監督力量相對薄弱。而多數藝文公會、協會形成穩定但聲量不足的集體發聲平台,文化評論亦多集中於純藝評而非政策層面,導致文化政策在社會中缺乏長期的制度性檢視與倡議動能。
2. 總結:文化政策不是理所當然,從DCMS存廢反思台灣文化治理價值的再定義
DCMS是否會拆尚未定案,但這場風波其實更深層地在問:「文化政策到底是不是政治討論的主體?還是只要作為經濟與教育的附屬品、配套措施就好?」從台灣視角來看,這也是我們值得反思的議題:文化政策若無法自成一格並取得政治代表性,最終很可能成為碎片化治理中的失語者。
撰稿編輯:陳盈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