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 | 2026.04.24

新聞來源 | 互傳媒

彰化縣文資審議結果出爐 通過審議1案及審查3案

作者: 互傳媒/記者 林明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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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築「原鹿港線糖業鐵道南員林站」。(圖/彰化縣文化局提供)

互傳媒/記者 林明佑/彰化 報導】彰化縣政府於115年4月23日召開第4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5年度第2次會議,共審議4案及審查3案,通過審議1案及審查3案。

▲縣定古蹟「餘三館」護龍。(圖/彰化縣文化局提供)

花壇鄉「蔡志忠古厝」登錄紀念建築審議案,審議委員肯定蔡志忠先生在台灣及國際具相當藝術成就,惟15歲離開彰化後,其重要創作、相關著作與人生歷程,與本案建物尚無直接關聯,重要創作亦非在此處完成,不符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1條基準:「⋯⋯其重要貢獻與建造物及附屬設施具高度關聯者。」,經出席委員過半數決議不登錄紀念建築。

▲.歷史建築「原北斗奠安宮」。(圖/彰化縣文化局提供)

歷史建築「明治糖場南員林站」變更登錄名稱及理由審議案通過審議,登錄名稱變更為「原鹿港線糖業鐵道南員林站」,登錄理由強調本站係舊糖業鐵道員林至鹿港線現存唯一車站,鐵道設施與縱貫鐵路相連,三軌並行為糖業鐵道中少有,建築本體屋架為和洋並存,建築構造上有特別之處。

溪湖鎮「西寮里過湳巫家彩瓷聚落群」列冊追蹤審議案,其彩瓷及三合院民居形成之歷史脈絡與紋理無相關聯,尚未具備聚落建築群之價值,經出席委員過半數決議解除列冊。

溪湖鎮「大突楊永安古厝」列冊追蹤審議案,本案土地權屬複雜,建物形制及範圍尚未具備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價值,經出席委員過半數決議解除列冊。

彰化縣縣定古蹟「餘三館」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彰化縣歷史建築「原北斗奠安宮」解體遷移計畫審查案、彰化縣歷史建築「原北斗奠安宮」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三案均通過審查。

以上審議及審查案件,彰化縣政府尊重審議會作成之專業判斷與認定,並秉持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精神,會議邀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列席陳述意見,開放民眾參與,共同保存彰化縣珍貴的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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